Monday, September 25, 2006

政治遊牧民族最新族長 -- 準備棄甲曳兵而又再戰萬錦市的安省自由黨議員黃志華



今天中午從收音機中聽到黃志華突然辭去省議員的職位。可是因為要外出開會﹐所以沒有聽到他請辭的理由﹐心想很可能是家庭理由又或是個人健康問題的緣故。唉﹗無可厚非啦。

怎知傍晚再聽新聞﹐得知原來黃議員是因為要趕上十一月的市政府(萬錦)選舉﹐才決定在他所謂的這個「關鍵時刻」辭去省議員的職位。

嘩﹗「關鍵時刻」﹗ 何其「堂而煌之」的理由﹗

做政客必須擁有兩大強項﹕第一﹐把口“啷”過油﹐死都拗翻生﹔第二﹐記性一定要唔好。

作為律師﹐黃議員的第一強項必無置疑。第二﹐除了自己記性唔好﹐他更想選民記性與他一樣唔好。

Not me.

二零零三年﹐當時的市議員黃志華辭去他的公職﹐參加省選﹐代表自由黨出戰﹐順利勝出。雖然他今晚在電台節目中狡辯話自己做議員剩下只有一個月才辭職。但是﹐偷十元是偷﹐偷一元也是偷。

三年後的今天﹐黃議員又再重蹈復轍。Such a perfectly consistent track record.

政客可以搬出千百個藉口辯護自己的政治動作(難怪很多出色的政客都是律師﹗)﹔但是辯護歸辯護﹐印象歸印象。You really do not have a second chance to make the first impression.

印象就是黃議員確實有前科。印象也就是安省自由黨於明年的省選也是危危乎。黃議員自己的一席亦然。

Now you know the rest of the story why he wants to run for Markham again.

1 + 1 = 2. 印象就是黃志華議員確實想舔 (音“LEM”) 盡兩級政府(省與市)的油水。

他說他不是第一個議員提早辭職。喂﹗人地做錯事﹐你一定要跟住咩﹖﹖

關於黃志華議員今日宣佈的意向﹐怎樣也是講不過去。只可以對他冠以“政治遊牧民族”的稱號。


P.S. 我們是文明的一代﹐不會叫他做“政治婊子”。

P.P.S. 噢﹗對不起﹐要尊重他是男人﹐所以也不可以
叫他做“政治鴨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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